主要风险

基金互认
基金
风险

内地互认基金会涉及一般适用于投资基金的相关风险。除此以外,内地互认基金亦附带以下有关基金互认安排的主要风险:

额度限制

基金互认安排设有总额度限制。倘若额度用尽,内地互认基金可能随时暂停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请。

未能持续符合资格条件

倘若内地互认基金不符合基金互认安排的任何一项资格条件,它们可能不再获准接受新的基金单位认购申请。在最差的情况下,香港证监会甚至可能会因为内地互认基金不符合资格要求,撤销它们于香港公开发售的认可资格。没有任何保证可以确保内地互认基金能够持续符合各项资格条件。

内地与香港市场有不同惯常做法

内地及香港市场的惯常做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香港投资者可透过代名人(例如香港代表或分销商) 为其持有内地互认基金单位,代名人则按投资者的指令行使作为内地互认基金单位持有人的投票权。香港投资者需留意内地投资者不同的做法:内地投资者是直接登记为基金单位持有人,所以他们可以直接以单位持有人身分行使投票权。

内地互认基金所采用的基金分类及名称可能与其他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的基金分类及名称有所不同。例如内地有一种「增强型指数基金」。这种基金与香港一般的证监会认可指数基金 (被动式管理) 并不相同。「增强型指数基金」以领先指定基准表现为投资目标,它们会投资部份资产于密切配合指数表现之证券,并主动管理剩余部份资产。所以在香港,这种「增强型指数基金」被视为主动式管理基金/常规股票基金 (而不是被动式管理指数基金)。投资者应参阅内地互认基金的基金销售文件,了解有关基金的特点及所采取的投资策略,而不应单凭基金名称或分类而作投资决定。

此外,内地互认基金与其他在香港向公众发售的基金之营运安排亦可能不同。例如,内地互认基金仅可于内地及香港市场均营业的日子才可以接受认购或赎回申请;另外,内地互认基金的截止交易时间或交易日安排亦可能较其他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不一样。投资者应了解清楚这些不同之处及其影响。

投资风险

内地互认基金涉及投资风险,例如不保证投资者可取回投资本金,亦不保证会有股息或分派款项。此外,也不保证基金可以达致既定的投资目标或可以成功执行既定的投资策略。

内地税务风险

现时,内地互认基金或其投资者可以在基金互认安排下享有某些内地税务的优惠及豁免1,但并无保证有关优惠及豁免或有关内地税务条例将来不会改变。如果内地税务条例或现时的优惠及豁免有任何更改,可能对内地互认基金或其投资者产生负面影响,引致重大损失。

 

集中风险/内地市场风险

内地互认基金主要投资于内地市场相关证券,可能面对额外集中风险。投资于内地市场可能涉及不同的风险,包括政治、政策、税务、经济、外汇、法律、监管及流动性等风险。

货币风险

人民币目前仍然不能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由于内地互认基金以人民币计价,持有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投资者便会承受其所持投资货币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风险。与所有货币一样,人民币汇率可升亦可跌。

内地股票市场相关风险

    • 市场风险

投资于股票的内地互认基金涉及一般的市场风险,股票价值可受不同因素影响而波动,例如投资气氛、政治及经济状况及与发行人相关的特定等因素。

    • 波动性风险

内地A股市场的高波动性及可能出现的潜在结算困难,亦可能导致于有关市场买卖的证券价格大幅波动,因而可能对内地互认基金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 流通性风险

相对其他已发展市场,内地证券市场的流通性可能较低。如果内地互认基金欲沽售持有证券,但却因为市场流通性低而未能沽出,内地互认基金可能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 政策风险

内地证券交易所一般有权暂停或限制任何上市证券的买卖活动。政府或监管机构推出的政策亦可能对金融市场有所影响。以上各项均可能对内地互认基金构成负面影响。

    • 与小型/中型市值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般而言,小型/中型市值公司的股票流通性可能较低。而在面对经济逆境时,小型/中型公司的股票价值一般会较大型市值公司波动。

    • 高估值风险

内地上市的股票市盈率可能较高(尤以深圳股市为甚)。这样高的估值未必可以持续。

内地及香港股市平均市盈率:

截至2015年7月28日 上海 深圳 香港
平均市盈率(倍) 18 47.4 10.8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内地A股市场的风险,可参阅内地市场风险

内地债券市场风险

    • 利率风险

一般来说,债券或债务票据的价值与利率变动有反向关系(即利率上升,债券价格一般会下跌),因此当利率上升或内地宏观经济政策转变(包括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时,或会对内地互认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及债务票据之价值构成负面影响。

    • 信贷风险

投资于债券或债务票据可能须要承受发行商的信贷风险,即发行商可能无法如期支付本金及/或利息。如果内地互认基金所投资的债券或债务票据的发行商违责,又或者被调低信用评级,可能较难就内地互认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估值,投资者或会因此蒙受重大损失。

    • 投资未被评级或低评级债券的风险

内地互认基金持有的部分债券或债务票据可能被评为低投资级别,或者未获评级机构评级。这类债券或债务票据的信贷风险一般较高,而且流通量较低,因此这些债券或债务票据的价值会较为波动,及导致内地互认基金的资产净值(NAV) 也变得较为波动。

    • 内地评级标准的相关风险

内地评级机构的评级机制及评级方法可能与其他市场的评级机构的标准有差异。所以内地评级机构给予的评级可能不可以与其他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作直接比较。

    • 评级调低风险

倘若债券或债务票据的信贷评级被评级机构调低,该证券的价值及流动性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如内地互认基金继续持有该等证券,内地互认基金将须承受额外的亏损风险及有可能未必能够出售评级被调低的证券。

    • 波动性及流通风险

内地债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相对于其他已发展的市场,其市场波动性可能会较大。此外,不论是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人民币债券的买卖差价或会较阔,所以内地互认基金有可能须要支付较高的交易成本,及在出售这类投资时蒙受损失。

在缺乏稳定和活跃的二手市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公司未必能以有利价格出售内地互认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及债务票据,基金管理公司或需持有该等债券直至到期日。

假如内地互认基金收到大量赎回申请,内地互认基金或需将所持有的上市债券及债务票据以折让价出售套现,以应付赎回要求,这将可能导致内地互认基金蒙受损失。

 

1详情请参阅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只备有简体中文版)。如有疑问,投资者应谘询专业顾问意见有关投资于内地互认基金的相关内地税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