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帐户的客户协议书

中介人
客户协议

 

 

有订立授权投资范围,或选择预设标准投资组合的委托帐户

若受委托帐户经理以设定的授权投资范围或预设的标准投资组合的形式,向客户提供委托帐户管理服务,以及收取管理费及/或业绩表现费,作为代客户管理委托帐户的酬金,便须领有证监会的「提供资产管理」牌照或注册,并遵守证监会有关于委托帐户的规定,例如「基金经理操守准则 」,包括受委托的帐户经理应确保在向客户提供任何服务或代客户进行任何交易之前,与客户订立书面协议︒

委托帐户客户协议书的最基本内容:

  1. 客户的全名及地址;
  2. 提供委托帐户服务公司的全名及地址,包括其持牌或注册身分;
  3. 承诺在出现重大转变时知会对方;
  4. 委任有关公司为委托帐户经理;
  5. 有关客户的投资政策及目标的声明,包括资产类别、地域分布、目标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以及对资产类别、市场或工具(例如使用衍生工具)或地域分布的任何限制或禁止,以及表现基准(如有的话);
  6. 如客户已选择预设的标准投资组合,在这情况下,委托帐户的客户协议书亦应列明所选的预设标准投资组合的资产类别和市场比例及相应的风险程度;
  7. 所有与帐户有关,将由客户支付予受委托的帐户经理或关连人士的费用金额, 及有关客户须支付予第三者的费用的说明(如适用);
  8. 受委托帐户经理就拟收取非金钱利益或保留现金回佣而向客户取得的同意;
  9. 如受委托帐户经理本身或透过与其有联系的实体提供托管安排,则托管安排的详情;
  10. 关于定期向客户作出汇报的详情。

 

作为经纪服务的一部分的委托帐户

有些经纪行提供只作为从属于向客户提供的经纪服务的一部分的委托帐户服务,一般只涵盖交易所买卖产品,所以不一定与客户订立授权投资范围。提供此类委托帐户服务的经纪行一般须领有合适的证监会牌照,并遵守证监会有关于委托帐户的规定,经纪行亦须与客户签订委托帐户协议书,清楚订明委托帐户的投资目标、策略和限制等,例如会否涉及首次公开招股、创业板股票、衍生工具产品、保证金交易(即孖展) 、股票借贷等。客户协议书及经纪行的纪录均必须列明有关户口属委托帐户,委托授权亦须每年与客户重新确认。

充分了解客户协议书内容

投资者签署委托帐户协议书后,帐户经理便可以在毋须知会客户的情况下自行替客户进行投资及买卖,所以投资者必须完全了解客户协议书内容,清楚了解授权投资范围及策略,确保符合自己的投资目标与风险承受能力︒另外,投资者亦要留意协议书有没有涉及其他的授权,例如授权帐户经理从客户户口中提取资金,或把资金转移至第三者帐户。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