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集体投资计划?

集体投资计划
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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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集体投资计划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集体投资计划」泛指一些有汇集性质的投资产品。

香港市面上有很多投资产品均为集体投资计划。投资者常见的集体投资计划包括例如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强制性公积金产品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集体投资计划的相关元素

集体投资计划大致上具备以下四个相关元素:

  • 此类计划必须涉及就财产*而作出的安排;
  • 计划的参与者即使有权就该财产的管理获得谘询或发出指示,他们对有关财产的管理并无日常控制权;
  • 计划的财产整体上是由营办有关安排的人士或代该人士管理的,及/或参与者的供款和用以付款给他们的利润或收益是汇集的;及
  • 有关安排的目的,是让参与者能够分享或收取从取得或管理该项财产而产生的利润、收益或其他回报。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财产」的定义广泛,可以包括金钱、货物、据法权产和房地产,不论该等财产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

认可规定及销售文件

除非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认可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得到认可豁免,否则向香港公众发出投资集体投资计划的邀请,例如广告及销售文件,会触犯法例。有关限制适用于任何媒介的邀请,例如包括电子媒介。

证监会的产品守则载有集体投资计划及有关销售文件申请获取认可资格的所须规定。就不同种类的集体投资计划,证监会有不同的产品守则,例如《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该等产品守则一般载列了架构规定,例如计划营运者的营运资格和投资限制,以及计划的披露规定,例如销售文件需要披露所有主要特点和风险,让投资者可以在掌握充分资料后才作出决定。这些产品守则并列明有关集体投资计划的各种持续披露规定。

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专业意见

作为全球其中一个主要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有大量金融机构和多个市场,能为本地及国际消费者与投资者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因此,你或会获邀参与投资安排,这些安排有可能是集体投资计划。例如可涵盖房地产的集体投资计划,不论该等房地产的所在地是香港抑或海外。

为保障你的利益,在你被招揽参与任何投资安排时,你应查核:

  • 该安排是否拥有集体投资计划的相关元素;
  • 该集体投资计划是否属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你可在证监会网站的投资产品列表找到获得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及其销售文件;及
  • 向你推广有关安排的中介人是否持有证监会牌照。证监会现时规管香港10类的活动。任何公司或人士参与受规管活动的买卖或向投资者作出建议,都需要向证监会取得牌照或注册。你可以在「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纪录册」内找到中介人的牌照资料。销售集体投资计划可能属于受规管活动,需要获得证监会的牌照,违反者或会触犯《证券及期货条例》。

为确保你的最佳权益,请在作出任何投资承诺前,进行仔细审查和三思。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