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布

资料披露
上市公司

很多上市公司都不断迅速转变以配合最新的发展趋势。作为股东,当然有权知悉公司的发展动向,尤其是足以影响股票价格的事宜。要评估一间上市公司,公布和财务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可或缺。

上市公司的资料可在哪里找到?

  • 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须将它们的公布分别登载于香港交易所创业板的网站(注)。一些上市公司或会同时在公司的网站登载有关公布。
  • 上市公司并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刊发年报给 注册股东。上市公司亦须 向注册股东寄发载述公司活动的中期报告,以及涵盖每个财政年度首 6 个月的未经审核财务报表。创业板公司更须编印季度报告。
  • 当上市公司进行某些交易时,亦须向股东寄发通函。
  • 如果你没有把股份以自己的名义注册 (例如当你透过经纪行或银行将股份以代理人名义存放于中央结算系统) ,大可向自己的经纪行或银行查询有关资料,或要求它们安排将公司通讯直接寄给你。

公司公布载有甚么资料?

常见的公布内容包括:损益表、周年股东大会及特别股东大会的详情、业务性质的转变、董事人选的改变、股份截止过户日期、须予披露的交易、关连交易、建议进行的供股、配股安排、拟进行的收购活动或私有化,以及就不寻常股价或交投量的波动作出解释等。

所有公布必须先经由联交所或证监会审阅,以确保上市公司已全面和清晰地披露资料。公布内容的准确性则由公司董事承担全部责任。

有时,公布所载的资料可能只是例行公事,但这些资料通常都相当重要,或需股东采取相应行动,甚或提供新的资料以协助投资者重新评估有关公司的投资潜力。

由2013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有法定责任及时披露内幕消息。请按此查阅详情。

大股东需要披露他们的持股量吗?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任何人如持有上市公司 5% 或以上的股份权益,都必须作出披露。在计算个别人士是否有责任披露权益时,其配偶及 18 岁以下的子女所持有的股份权益亦须计算在内。
  • 当大股东的股份权益出现改变,以致跨越某个整数百分比率(例如 6% 或 7% ),亦必须作出披露。
  • 大股东亦必须披露 1% 或以上股份权益的短仓。
  • 上市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如持有公司,又或与公司有任何关联的公司的股份权益或短仓,或持有这些公司的债券权益,亦须作出披露。
  • 权益必须在有关交易进行后的 3 个营业日内,向联交所及上市公司申报。
  • 大股东及董事若未能及时申报,可能会被检控。
  • 权益申报纪录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内披露权益一栏查阅。

注:投资者亦可在香港交易所的 上市公司公告板 获取公司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