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按照甚么基准分配?

股份的分配基准视乎有效的认购新股申请数目而定。一般来说,有关上市公司的股份过户处首先会筛选出重复递交、资料不全或错误填写的申请表,例如申请 表以中文填写、申请人用图章代替亲笔签署、申请股份的数目并非申请表上列出可接受的数目。然后,股份会按照保荐人与上市公司所定的分配基准配发予成功认购 的申请人。

如果首次发行的新股获得超额认购,股份通常会依据预设的基准,以抽签方式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你获分配的股份可能会少于拟认购的股份数目。同时,你获分配的股数亦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其他认购同一数量股份的申请人。另外,你也可能会完全不获分配任何股份。

如何得知分配结果?

你可于招股章程指明的日期,透过上市公司本身的网站和香港交易所的「披露易」网站, 查阅主板上市公司及创业板公司所定的股份发行价、分配结果及股份分配基准。虽然在本地报章刊登公布并非强制性的要求,但部分公司亦会透过某些本地报章作出 公布。在某些情况下,公布或会载有详细的分配结果,列出成功认购股份的申请人的身份识别号码。为便利申请人查阅,分配结果会根据申请方法分类,例如白表、 透过中央结算参与者 (如经纪行) 递交黄表、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递交黄表、以及以电子方式向香港结算发出申请指示 (只适用于选用香港结算的电子认购服务的招股活动)。

如果你以白表申请或持有中央结算系统的投资者户口,你只需核对你的身份识别号码,便可查阅你获分配的股份总数。相反,如果你的申请是透过中 介机构 (例如经纪行或银行) 递交,不论你用黄表并以中介机构名义提出申请,还是透过使用香港结算的电子认购服务,股份分配结果会列出中介机构的身份识别号码。

此外,你也可以向有关股份过户处查询分配结果。股份过户处的名称会载于招股章程及香港交易所或创业板的网站。

发送股票证书及退款支票

股份过户处通常会在公布分配结果当日,透过平邮向成功认购股份的白表申请人发送股票证书。你必须认购超过若干数目的股份,例如500,000股以上,方可于股份过户处的办事处领取获配发的新股股票证书。

如果你透过黄表认购股份,成功认购的新股将会存入你于中央结算系统开立的投资者户口,或你指定的经纪行在中央结算系统的户口 (有关经纪行会将那些新股再存入你的股票户口内)。

如果招股价低于最高发行价,成功认购股份的申请人,以及只获分配部分拟认购股份的申请人和未能成功认购股份的人士,均会透过邮递方式获发还 退款支票。退款支票一般会与股票证书分开寄发,以减低一起邮递的风险。此外,申请人或可以书面向股份过户处,要求亲自领取退款支票,或股份过户处以挂号方 式寄出退款支票。

为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发给个人申请者的退款支票上会印有申请人香港身份证(或护照)的部分号码。至于联名申请人,有关的支票上会印有排名第一位的申请人的身分证明资料。

过往,印在退款支票上的身分证明文件号码的第五及第六位数字 (包括英文字母及数目字) 均会被星号 "*" 遮盖。举例来说,原来的身分证明文件号码显示为 H123**6(7)、HK12**56(7)、P123**6789等。然而,有情况显示部分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曾企图利用这样在退款支票上遮盖身分证 明文件号码的安排,提交重复认购申请。

为遏止在首次公开招股的重复认购申请,所有在2007年4月2日当天或以后推出的首次公开招股,退款支票上被遮盖的两个数字位置将每次不同,而非再固定于第五及第六位数字。被遮盖数字的位置将会由负责处理个别首次公开招股的股份登记机构所设计的电脑程式随机选定。

如果你在公司订明向申请人发还退款支票或发送股票证书的指定日期起计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支票及/或股票证书,应尽快联络有关的股份过户处。

如果你透过经纪行或银行认购新股,你获分配的股份和退款将会直接存入你在有关中介机构开立的股票户口内。如你透过香港结算供参与者使用的电子认购服务认购股份,获分配的股份则会直接存入你在中央结算系统开立的投资者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