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认购

首次公开发售新股
股票

投资者可选择以不同方式申请认购首次公开招股(下简称「IPO」)的新股。你可以向银行或经纪行等中介人递交申请表,即白表或黄表。此外,你也可以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下简称「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电子方式认购(下简称「EIPO」),或采用指定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白表eIPO服务进行认购。

除了解新股发行人的基本资料、业绩表现、发展及风险因素外,你应细阅招股章程中「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以加深了解不同的可供认购方式,以及哪种方式最切合你的需要和情况。

各种申请方式

如果你希望收到以你的名义登记的实物股票,你应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申请方式:

方式 如何申请 如何接收获配发股票及日后有关企业行动的通讯
白表 在指定银行或经纪行索取白色申请表格,然后把已填妥的表格连同支票或银行本票递交予收款银行。 一般情况下,你将透过邮寄方式收取以你名义登记的实物股票。所有关于企业行动的通讯,包括任何股息和日后有关新上市公司的公告将直接寄发给你。当你希望在市场出售股票时,你需要把股票证书交予经纪行或银行,一般而言,在把收到的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之前,你或不能够在市场出售股票。

若申请完全或部分不被接纳,退款支票将会邮寄至你的地址。

白表eIPO 新上市公司可能会同时委任指定的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提供白表 eIPO 的服务。如果你符合并接受服务供应商所列明的服务条款及条件,你便可选择透过指定的网站以电子方式递交你的新股认购申请。一般情况下,你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及/或缴费灵服务缴交你的认购款项。详情请参阅服务供应商所列明的详细资料。

与白表申请相同。

投资者选用下列其他申请方式,并不涉及实物股票交收。在成功获配发股份时,新股便会存进你的中介人(经纪行或银行)在中央结算系统开设的股票户口,或你在中央结算系统开立的投资者户口内,股票将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

方式 如何申请 如何接收获配发股票及日后有关企业行动的通讯
黄表 在指定银行或经纪行索取黄色申请表格,然后把已填妥的表格连同支票或银行本票递交予收款银行。 如果你已在中介人 (经纪行或银行)开设股票户口:

  • 成功获配发的新股会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名义登记,直接存进你的中介人在中央结算系统开设的股票户口,所以你将不会收到实物股票。日后所有关于企业行动的通讯,包括任何股息和有关新上市公司的公告将送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你可透过你的中介人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要求上市公司把所有的企业行动通讯直接寄给你。
如果你已在中央结算系统开立投资者户口:

  • 你获配发的股票将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你可以在申请表格上指定把股票存入你在中央结算系统开立的投资者户口。日后所有关于企业行动的通讯,包括任何股息和有关新上市公司的公告将送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再经由你在中央结算系统开立的投资者户口转交予你。
若申请完全或部分不被接纳,退款支票将会邮寄至你的地址。

EIPO 新上市公司可能会采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透过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EIPO 服务。

如果你已在中介人(银行或经纪行)开设股票户口:

  • 你可以向你的中介人发出代你认购新股的指示。中介人可以使用中央结算系统的EIPO认购方式,而你无需填写IPO申请表格。
  • 认购款项将由你在中介人开设的现金户口,或任何你与中介人协定的方法缴付。
如果你已于中央结算系统开设投资者户口:

  • 如果你已经申请中央结算系统的网上服务,你便可以使用其网站上的EIPO 服务或透过其电话系统申请新股。
  • 认购款项将由你于中央结算系统登记的指定银行户口支付。
就收取获配发的新股及日后的企业行动通讯方面,与黄表申请相同。

若你的申请完全或部分不被接纳,退款将会存入你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你指定的经纪行的银行账户。

重要事项

  1. 填写申请表格
    填写申请表格前,请细阅表格上的指示。你必须在申请表格上正确填写个人资料、所有其他联名申请人的姓名(如有;最多可以有四名联名申请人)、拟认购的股份数目及付款总额等资料。

    认购款项必须以支票或本票缴交。付款总额相等于你拟认购的股份价值,加上有关的交易费用,例如按股票总值计算的证监会交易征费以及联交所交易费。申请表格上的付款表列出了按照发行价认购不同数量的股份所需缴付的正确金额,以供参考。付款支票或本票上的户口名称必须与申请表格上的相同。申请表格上有某些栏目是必须填写的。所有申请人,包括联名申请人,均须于表格上签署。付款额不正确、支票不能兑现、表格填写错误或资料不齐全,均会导致有关的认购申请被拒绝。

    你应该留意重复申请,即以同一名义(即使是以联名方式)递交多于一份认购申请,同样会导致有关的认购申请被拒绝。
  2. 递交申请表格
    假如你想以白表eIPO或透过你的经纪行或银行进行认购,请谨记事先查核及谘询有关程序及递交截止日期,因为部分白表eIPO及个别经纪行或银行可能较早截止申请。
  3. 出售获配发股票
    白表与白表eIPO申请均涉及实物股票的交收。由于实物股票以申请人名义登记,在可于市场上出售前,这些股票须存入申请人于经纪行或银行开设的股票户口。一般而言,在新股上市的第一天,你应无法马上出售股票,直至股票已存入中央结算系统。

    另一方面,如果你以黄表或中央结算系统的EIPO认购新股,由于成功获配发股票已存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一般都可以在新股上市首天经由你的经纪行或银行出售获配发股票。

简化申请表格及招股章程

为帮助投资者更容易掌握资讯,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已提供指引,列明首次公开招股的发行人须简化申请表格及招股章程内的「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部分,令内容更为精要、易于阅读及行文浅白。

申请表格应使用较大印刷字体及应使用A3大小的纸张印制。招股章程内的行业概览、业务及风险因素等内容,除了要提供足够的资料,亦应行文浅白、与内容相关及精要。

有关IPO的申请表格及招股章程于招股期间可于指定银行索取。招股章程亦于发行人及香港交易所的「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如投资者有兴趣申请某一只IPO的新股,可于其招股章程内找到指定银行的名单,以及更多与该IPO有关的申请资料。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