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规则》规定发行商需要就其所发行的每一只结构性产品,包括衍生权证(一般称为「窝轮」),牛熊证及界内证,委任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

流通量提供者如何运作?

流通量提供者可以通过报价,即提供买盘和卖盘,为结构性产品提供流通量。它们的报价方式可以分为「主动报价」和「回应报价」。

主动报价

流通量提供者可能会透过于联交所的交易系统主动输入买卖指示,为结构性产品提供流通量。流通量提供者不一定可以持续提供主动报价,它们可能需要因应市况和运作调整报价参数,在一段合理短暂的时间内,暂停提供主动报价。视乎实际情况,对于符合以下主动报价条件的结构性产品,主动报价的时间通常不少于交易日的90%,每次暂停通常不超过10分钟。

主动报价仅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以实时基准计量)的结构性产品:

  • 与交投活跃资产挂鈎(指本地指数及合资格发行牛熊证的联交所上市股份,即市场上拥有最高成交金额的股份);
  • 其总市场流通量为50%或以下;
  • 就窝轮和界内证而言,到期前的剩余时间最少为30日或以上;
  • 就窝轮而言,其价值状况介乎 20%价内及 20%价外之间。「价值状况」亦可称为「价内」或「价外」,用作描述挂鈎资产价格与窝轮行使价的关系,乃将挂鈎资产的现货价或现货水平与行使价或行使水平比较而得出。详情请参阅「上市结构性产品流通量供应的业界准则」(业界准则); 
  • 就界内证而言,下限价(或水平)以下20%至上限价(或水平)以上20%;及
  • 就牛熊证而言,挂鈎股份的现行价格与赎回价相差为2%以上;或挂鈎指数的现行水平与赎回水平相差为1%以上。有关的「合资格范围」是将相关资产的现货价或现货水平与赎回价或赎回水平比较而得出。

投资者如想知道某只结构性产品是否符合主动报价的条件,可以联络该结构性产品的流通量提供者。

回应报价

即流通量提供者因应投资者的报价要求,根据相关上市文件所载的服务水平以提供报价,该等服务水平一般包括:

  • 回应报价的最长时间 – 即接获买卖报价要求后至提供买卖报价所需的最长时间;
  • 买入与卖出价之间的最大差价;
  • 最少报价数量;及
  • 不予提供报价的情况。

你可以致电流通量提供者要求报价。流通量提供者的要求报价电话号码可在个别结构性产品的报价版面、香港交易所网站及结构性产品的上市文件找到。

哪些机构可以出任流通量提供者?

流通量提供者必须是交易所参与者,虽然不是一项要求,但流通量提供者一般是发行商所属集团的公司。发行商可以就它发行的不同结构性产品,委任不同的流通量提供者。同一个流通量提供者可以为多只由同一或不同发行商发行的结构性产品,出任流通量提供者,但每只结构性产品只可以有一个流通量提供者。

为了识别以流通量提供者还是客户代理人的身分进行交易,每个流通量提供者都会获发一个独有的经纪代号 95XX、96XX或 97XX 。而各流通量提供者均会就所有它负责的结构性产品采用同一个独有经纪代号。

为求确保市场的流通量不会因为流通量提供者无法履行职能而受到影响,发行商或会委任后备流通量提供者作为应变之用。

流通量提供者如何履行其责任?

有关上市文件会列出流通量提供者的责任。所有流通量提供者亦根据「业界准则」实施主动报价流通量服务。然而,上市文件亦会订明在若干情况下,流通量提供者可以暂停履行按要求回应报价。这些情况包括:

  • 当结构性产品或任何相关资产因任何原因暂停交易;
  • 当出现流通量提供者控制以外的操作及技术问题,导致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的能力受阻;
  • 若出现严重影响发行人对冲能力的「急剧波动的市场(“fast market”)」(指相关股票或股票市场在相对短时间内出现异常的价格变动及巨大波幅);
  • 若结构性产品的理论价值低于 0.01 港元;
  • 在相关资产为指数的情况下,若有关指数的期权或期货合约的买卖出现或存在暂停或限制,或指数水平因任何原因未有如期计算或公布;或
  • 当并无结构性产品可供庄家活动进行。

由于流通量提供者的责任及不需履行责任的情况,在不同结构性产品可能有异,因此,紧记细阅结构性产品的上市文件。

除此之外,流通量提供者亦非必须在开市前时段或收市竞价时段(如适用)及于某个交易日每个上午交易时段的首五分钟或于首次开始交易后的首五分钟提供报价。

流通量提供者虽被委任提供报价,但这并不代表它必须承接市场上所有正在轮候配对的买卖盘。流通量提供者只要遵守上市文件内最阔差价的规定,它便可以它认为合理的价格水平报价。所以,流通量提供者的报价有可能会与你期望的价位不相符,以致你的买卖盘未能获得执行。

谁负责评核流通量提供者的表现?

流通量提供者的表现由联交所负责评核。如联交所发现某流通量供应者未能履行上市文件中所载的责任,联交所会采取适当的监管行动。

此外,流通量提供者亦须遵守相关的证券规例。

然而,大家千万不要误解流通量提供者的角色。流通量提供者并不需要支持结构性产品的价格。他们会在考虑过当前的市场供求后提供报价。我们应从结构性产品的上市文件中了解流通量提供者的责任。

买入结构性产品前,作为投资者的你应该预先了解一下流通量提供者的表现,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举例:流通量提供者是否经常提供差价甚少的报价;它回应报价要求时有多迅速?当它担任另一只结构性产品的流通量提供者时,它的服务水平在该结构性产品的有效期内是否贯彻一致?

如欲进一步了解在香港上市结构性产品的资料,请参阅个别发行商或香港交易所的网站内的常见问题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