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中介人要點

1. 查閱牌照

在香港從事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的活動,例如證券及期貨買賣及顧問服務,先要得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出的牌照或註冊。為保障你的權益,在選擇中介人(證券行或銀行)時,你須查閱該中介人是否已取得相關的牌照或註冊。你可以在網上(見下表)查閱公司的牌照或註冊,有關公司亦須於其辦公地點展示其牌照或註冊證書,以便客戶查證。

除了查閱公司的牌照和註冊外,你亦應查閱為你進行買賣的人士(證券行或銀行職員)是否為證監會的持牌人士,或如是銀行職員,查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認可機構證券業務員工紀錄冊是否載有該人士的資料。

由2015年11月13日起,證監會將不會再為持牌人士發出牌照的印刷本,即是說任何過去由證監會發出予持牌人士的牌照印刷本將不能再是個人持牌的憑證。如果有人向你展示牌照印刷本並自稱為證券行的持牌代表,你應到證監會網站的紀錄冊核實。

證監會網站: 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紀錄冊
  • 載有公司及個別人士的牌照資料。銀行經營證券及期貨業務亦須向證監會註冊,紀錄冊亦載有相關銀行的名稱及其主管人員的姓名。
  • 持牌公司及個別人士的資料包括名稱、聯絡方法、持牌公司負責人員、營業代表及投訴主任的資料、過去5年曾否受到公開紀律處分,以及牌照有沒有附帶條件,例如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或者只可以從事指定的業務等。
金管局網站: 認可機構證券業務員工紀錄冊
  • 金管局是銀行的前線監管機構,其紀錄冊會詳列個別銀行內經營證券及期貨業務的前線人員及主管人員的名單。金管局沒有向銀行職員發出任何註冊證書

投資海外市場方面,須查閱你的海外中介人是否持有當地監管機構所發出的牌照或註冊,可以買賣當地的股票或期貨。不過要留意本港的監管機構,例如證監會,並無權力規管海外交易的活動,亦不能監管在香港以外地方營運的中介人。

2. 比較服務

  • 受到發牌條件的規限,有些市場稱為駁腳經紀的經紀,並不可以直接執行客戶的交易訂單,而只能夠將訂單指令傳達給其他本身為香港交易所參與者的經紀執行,或將客戶介紹給有關經紀。他們亦不得持有客戶的資產。你可以在證監會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紀錄冊,查閱中介人的業務範疇有沒有附帶任何條件,以及有沒有其他限制,這有助你比較不同中介人的業務及可以提供的服務。
  • 市面上有些中介人純粹提供價格便宜,代客執行買賣盤的服務,其服務只限於在收到客戶的買賣指示後替他們執行。有些中介人則會提供額外的服務,例如研究報告及投資顧問等,又或者提供一些專門的服務,例如全權委託戶口或孖展戶口 ( 又稱「保證金戶口」 ) 等。選擇中介人時緊記多作比較,看看哪一個中介人最切合自己的需要。
  • 不同中介人在佣金、交收費及股份存倉費等收費上各有不同。開戶前,應先清楚了解各項收費細則。記著收費最低的中介人未必最適合你。

3. 查閱金融中介人是否持有相關監管機構的適當牌照或註冊,可從事所有的金融服務

  • 現今的金融市場愈來愈複雜,金融產品的種類也愈來愈多,中介人所從事的金融活動或會跨越不同監管機構的規管。
  • 本港沒有一個單一的牌照或註冊,可以讓中介人從事不同金融界別的業務。如中介人從事不同的金融活動,例如證券買賣、接受存款,以及強積金銷售等,就要持有不同監管機構,包括證監會、金管局及強積金管理局的相關牌照或註冊。
  • 視乎有關金融活動的類別,中介人的業務及服務會受到相關監管機構的規管,他們亦須遵守相關的規則及牌照條件。你須從不同監管機構或自律監管機構的紀錄冊中,核實中介人是否獲得牌照從事所聲稱的金融活動。
  • 閣下可參閱《揀選中介人的黃金法則》,以了解更多的資料。

4. 細閱開戶文件

  • 中介人在開始替你買賣前,必須先行與你簽訂客戶協議(又稱「客戶合約」)。協議可用中文或英文擬備,當中會列明其所提供的服務、交易條款及彼此的權責。你需要細閱及明白各項條款。如果你選擇開立孖展戶口,客戶協議將列明中介人在哪些情況下可毋須經你同意便可替你斬倉。你應要求中介人清楚解釋合約內的條款。切勿相信任何未有在合約內訂明的口頭承諾。千萬不要把客戶協議內任何需要填寫的地方留空。如果你對合約有不明白之處,就不要簽署。簽署合約後,亦應保留合約的副本,以作日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