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孖展買賣的風險可以很高,因此並非適合所有投資者。決定進行孖展買賣前,必須考慮多個風險因素。

  • 假如股票價格下跌,損失便會擴大。 假設你以100元購入的股份跌至50元,如你全數支付所購股份,他的投資便會損失50%。但如果你以50%孖展成數買賣,便虧蝕100%或損失所有本金!緊記槓桿效應是雙向的,即既能使你賺取厚利,亦會令你損失慘重!
  • 你可能要提供額外的現金或證券以應付追繳保證金的要求。 一旦抵押品的價值下跌,你可能會被要求在短時間內 ,把額外的現金或證券存入戶口 ,以抵償有關股份在市值上的損失及 避免遭經紀行斬倉。除了因為抵押品的價值下跌外,當作為抵押品的證券暫停買賣,你也可能會被追繳保證金。根據香港的《財政資源規則》,停牌超過三個工作天的證券的抵押價值為零。因此,任何作為抵押品的證券如被停牌,你便很可能會被要求提供大量的額外抵押品,以全數補足被停牌證券的價值。
  • 你可能會被迫出售所持的證券。 假如你的證券的價值跌至低於經紀行 規定的孖展水平,便可能被迫出售所持證券,填補保證金的餘款欠數。
  • 如被斬倉,你損失可能超過所存放的保證金。假如斬倉後所得款項不足抵償孖展貸款欠款,你不但會損失所有的保證金金額外,還須承擔戶口的虧損 。
  • 經紀行可毋須諮詢你的意見便出售你的證券。有些投資者錯誤以為經紀行一定要與他們先 取得聯絡,然後發出的追繳保證金通知方為有效,以及在未諮詢客戶前不可把戶口內的證券套現,以應付追繳保證金的要求。實際上 ,經紀行往往為了維持良好的客戶關係,才向客戶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然而,現時並沒有法例規定它們必須作出這些安排。 有些投資者往往在事後才驚訝地發現經紀行有權不給予任何通知便沽出他們的證券,導致重大的損失。
  • 當你被追繳保證金時,未必會獲准延長繳交的期限。 雖然某些情況下容許客戶較長時間應付追繳保證金的要求,但客戶一般是無權要求延長繳交期限。
  • 假如經紀行無力償債,你便可能失去所有的證券。 當一家經紀行被清盤時,而孖展客戶曾授權該公司將他們的證券轉按予銀行作為經紀行從銀行獲取貸款的抵押品,銀行或會變賣這些證券,以清償經紀行的債券。視乎有關授權書的條款及有關的匯集安排,孖展客戶或不能取回所有證券 。這就是"匯集風險"。
  • 接二連三的追繳保證金通知將加劇市場的跌勢。 股價下跌將觸發追繳保證金浪潮,令若干投資者被迫在虧本的情況下遭 斬倉。追繳保證金浪潮的出現,以及隨之而來的斬倉活動將增加沽售壓力,令跌市急轉直下,引發另一個追繳保證金浪潮。結果,過度借貸的投資者將黯然離場。

投資者必須多花點時間去了解孖展 買賣所涉及的風險。根據規定,經紀行必須按照客戶所選的語言,提供一份風 險披露聲明。投資者如對自己的孖展戶口有任何疑問, 應向經紀行查詢清楚。經驗較淺的投資者,應按照本身的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及財政狀況,就是否適宜進行孖 展買賣徵詢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