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及結束

基金
常見問題

重點訊息:

  • 如果基金終止運作,你應有權選擇轉換其他基金、贖回所持有的基金單位,或待基金清盤完成後,根據你所持有單位的數目,獲分發餘下的資產。
  • 部分情況可能需要召開特別大會,讓基金的投資者投票贊成或反對有關終止基金或與另一基金合併的建議。

基金可因為商業理由而結束,或與另一基金合併。

如果我的基金終止運作,我有甚麼權利?

導致基金終止運作的情況均詳載於基金的組成文件,同時亦會在銷售文件內概述。結束基金最普遍的原因包括:

  • 基金的資產值下降至某個水平,令經營成本過高。在這種情況下,有關方面必須向持有人發出通知書,一般會在基金終止前一個月,發出有關的通知。
  • 純粹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商業決定。如果此情況並無於組成文件中列明,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須要召開特別大會,讓你有機會投票贊成或反對有關建議。在投票前,緊記詳閱有關通告,當中會解釋結束基金的原因,並載有持有人特別大會的細節。

基金管理公司必須依據有關法例進行清盤程序。基金的核數師或獲委任的清盤人,將監察清盤的過程。在基金清盤之前,你有權贖回所持有的單位,否則,待清盤完成後,基金將根據你持有的單位數目,分發餘下的資產給你。

在可行的情況下,持有終止運作基金的投資者,應可獲安排選擇轉換投資至有關基金管理公司轄下的其他基金。

假如基金建議與另一基金合併,我應該怎樣做?

基金合併通常先以 "甲" 基金的單位換取 "乙" 基金的單位,然後再將 "甲" 基金清盤。 "甲" 基金的持有人將變為 "乙" 基金的持有人,而所持有的 "乙" 基金單位的價值則相等於原有 "甲" 基金的總值。一般來說,只有兩隻具類似投資目標的基金,方會作出合併。假如合併基金並不涉及組成文件中所列結束基金的情況,基金公司將須要召開特別大會。 你必須細閱有關特別大會的通告,當中會列明合併的原因、生效日期、合併基金的背景資料等。

緊記:如果你對基金合併方案有任何異議,可以選擇在特別大會投以反對票,或隨時出售所持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