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佈

資料披露
上市公司

很多上市公司都不斷迅速轉變以配合最新的發展趨勢。作為股東,當然有權知悉公司的發展動向,尤其是足以影響股票價格的事宜。要評估一間上市公司,公佈和財務報告所載的資料不可或缺。

上市公司的資料可在哪裡找到?

  • 在主板或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須將它們的公佈分別登載於香港交易所創業板的網站(註)。一些上市公司或會同時在公司的網站登載有關公佈。
  • 上市公司並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刊發年報給 註冊股東。上市公司亦須 向註冊股東寄發載述公司活動的中期報告,以及涵蓋每個財政年度首 6 個月的未經審核財務報表。創業板公司更須編印季度報告。
  • 當上市公司進行某些交易時,亦須向股東寄發通函。
  • 如果你沒有把股份以自己的名義註冊 (例如當你透過經紀行或銀行將股份以代理人名義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 ,大可向自己的經紀行或銀行查詢有關資料,或要求它們安排將公司通訊直接寄給你。

公司公佈載有甚麼資料?

常見的公佈內容包括:損益表、周年股東大會及特別股東大會的詳情、業務性質的轉變、董事人選的改變、股份截止過戶日期、須予披露的交易、關連交易、建議進行的供股、配股安排、擬進行的收購活動或私有化,以及就不尋常股價或交投量的波動作出解釋等。

所有公佈必須先經由聯交所或證監會審閱,以確保上市公司已全面和清晰地披露資料。公佈內容的準確性則由公司董事承擔全部責任。

有時,公佈所載的資料可能只是例行公事,但這些資料通常都相當重要,或需股東採取相應行動,甚或提供新的資料以協助投資者重新評估有關公司的投資潛力。

由2013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有法定責任及時披露內幕消息。請按此查閱詳情。

大股東需要披露他們的持股量嗎?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人如持有上市公司 5% 或以上的股份權益,都必須作出披露。在計算個別人士是否有責任披露權益時,其配偶及 18 歲以下的子女所持有的股份權益亦須計算在內。
  • 當大股東的股份權益出現改變,以致跨越某個整數百分比率(例如 6% 或 7% ),亦必須作出披露。
  • 大股東亦必須披露 1% 或以上股份權益的短倉。
  • 上市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如持有公司,又或與公司有任何關聯的公司的股份權益或短倉,或持有這些公司的債券權益,亦須作出披露。
  • 權益必須在有關交易進行後的 3 個營業日內,向聯交所及上市公司申報。
  • 大股東及董事若未能及時申報,可能會被檢控。
  • 權益申報紀錄可在香港交易所網站內披露權益一欄查閱。

註:投資者亦可在香港交易所的 上市公司公告板 獲取公司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