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上市公司建議交易

資料披露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不時會就一些商業買賣、投資和合作計劃進行磋商,有些最終會成事,有些會無疾而終,即俗語所說的「煲冇米粥」。然而,當建議交易曝光時,有關公司的股價通常都會應聲變動。

個案例子

錢先生的同事王先生有日閱讀報章,得知上市公司「生意好」與一家投資公司訂立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打算出售旗下的投資物業。王先生認為該消息對「生意好」的股價有利。雖然該公司股價在報道出街後已升了一成,但王先生仍然跟進買入股票。過了一段日子,「生意好」有日發出通告,表示已經終止就建議出售事項的磋商。「生意好」的股價回落至建議交易曝光前的價位。

錢先生的個案分享其實並不罕見。投資者在跟進上市公司的建議交易時,需要面對一定風險,當中包括交易告吹,或者是公司股價未有如預期般反映建議交易的影響。一些處於初步洽談的交易,存在較大的變數,有較大的風險。

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上市公司需要遵從《上市規則》的要求,在香港交易所的「披露易」網站發表公告,披露建議交易。它們有時會就建議交易訂立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例如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並非正式協議,投資者需要注意以下風險。

  • 建議交易不一定進行
    顧名思義,有關協議沒有法律約束力,訂約各方沒有法律責任促成建議交易。有關公告通常會有以下聲明:協議不具備法律約束力,有關建議交易須待簽署正式協議後方可作實。由於建議交易未必得以進行,投資者及股東於買賣公司股份時須審慎行事。訂約各方通常會就建議交易作盡職審查及進一步的磋商,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建議交易,如最後決定繼續進行,就會簽訂正式協議。
  • 交易條款有可能調整
    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內的建議交易通常處於初步階段,未必會有具體的交易條款,即使有,但直至簽訂正式協議前仍有機會改變,因此,於正式協議的最終交易條款或會與於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的存在差異。

股價反映有關消息

投資者需要小心處理上市公司的建議交易消息,特別是如上市公司只簽定了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此外,在一個流動性和透明度高的市場,每當有上市公司的建議交易消息曝光,相關公司的股價很有可能在極短時間裏已經反映有關消息。

跟進消息買賣股票本身存在一定風險,因此投資者不應短線炒作消息,亦不應進行槓桿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