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預託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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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訊息:

  • 倘若一家公司所在地區的法規不鼓勵將其股份在海外上市,在香港發行香港預託證券(Hong Kong Depositary Receipts)可以讓這類公司進入香港的資本市場。你可以藉著買入這些公司的香港預託證券,投資於海外公司。
  • 一般而言,預託證券是存管人(depositary)發出的證明書,以代表該存管人所持有的海外公司股份。
  • 預託證券亦是持有人對相關海外公司股份所擁有權益的憑證。而存管人則為預託證券持有人與相關公司之間的橋樑。

在香港或內地經營的公司如打算在香港上市,一般會申請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掛牌買賣。不過,有些境外公司所屬地區的法規 可能不鼓勵股份在海外上市,在這情況下,這些公司可透過發行香港預託證券(英文名稱: Hong Kong Depositary Receipts,簡稱HDR)進入香港的資本市場。

而本地投資者則可以透過在聯交所買賣的預託證券,投資於在海外交易所上市的境外公司。對於本地投資者來說,直接投資於境外上市公司股份,通 常涉及繁瑣的股份登記程序、預扣稅退稅申請,以及交易涉及不同貨幣所帶來的不便。在若干情況下,投資者亦難以及時收到公司通訊,並行使應有的權益。預託證 券有助消除這類問題,方便香港投資者投資於海外股票。

預託證券如何運作

一般來說,預託證券(Depositary receipts,簡稱DRs)為存管人(depositary,通常是銀行)發出的證明書,以代表該存管人(或受其委任的託管商)所持有的境外公司股 份。存管人身為相關股份境外公司的代理人,是預託證券持有人與相關公司之間的橋樑,而有關證明書或預託證券則證明持有人對相關股份的擁有權及權益(即是 說,預託證券持有人有權取得所持預託證券代表的境外股份)。

至於預託證券代表境外公司股份股數的比率,則由有關公司全權決定。換言之,每張預託證券可代表一股正股的某部分、一股正股或正股的某個股數。預託證券價格通常緊貼在本土市場買賣的正股的價格,但須按預託證券比率調整,並且取決於該預託證券的流通性。

在香港市場,預託證券可像股份般,以首次公開招股(IPO)或介紹形式上市。有關公司要安排掛牌買賣,必須先符合聯交所主板的股份上市要 求。除了滿足三項財務測試的其中一項之外,除非聯交所按個別情況給予特別寬免,否則有關公司必須通過相同的上市程序,並遵從上市後須遵守的相同持續責任。 不過,有關公司無須已在其他地方的交易所上市。

 

交易及結算

香港預託證券的交易、交收及託管安排與買賣正股一樣,即該預託證券可以按照香港市場的標準程序進行交易。投資者可以透過日常股票戶口買賣香港預託證 券。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系統執行的交易將會在交易日後第二個交易日(即T+2),透過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進行交收。交收完成後,所持有的香 港預託證券將會撥入你在中央結算系統的戶口或你指定託管商或經紀的中央結算系統戶口,或從這些戶口扣除。雖然香港預託證券是以電子方式存入、交易及交收, 你亦可選擇以實物(即股票證書)方式在中央結算系統提存。

香港預託證券亦受一般股份的沽空規則所規限。如該預託證券發行商符合香港交易所訂下的準則,而有關預託證券又已列入合資格沽空股份名單,該香港預託證券便可進行一般沽空交易。

 

有關收費

投資香港預託證券涉及多項費用。雖然存管人的收費不受香港交易所監管,你可按照存管人與香港預託證券發行商之間的預託協議,了解收費資料。因此,請務必細 閱預託協議,掌握有關收費詳情。一如股份買賣,投資者必須繳付經紀佣金、交易徵費、交易費及印花稅。香港預託證券一般會以港元或美元計價。

 

支付股息

存管人會將有關公司以當地貨幣支付的股息,按適當的市場匯率兌換成港元或美元,然後將所得款項扣除適用的稅項及存管人本身的費用後,再匯往香港預託證券持 有人。如投資者透過中央結算系統持有香港預託證券,股息將會撥入其中央結算系統戶口或其經紀行或託管商在中央結算系統的戶口,但須先扣除中央結算系統的代 收股息費。

 

投票、權益及公司通訊

相關公司與投資者的往來通訊經由存管人進行。存管人負責將相關公司有關權益及公司訊息的通知傳達該香港預託證券持有人。同樣,存管人亦會負責處理香 港預託證券持有人向公司發出的指示(包括投票指示)。若你透過經紀行持有香港預託證券,則須依循這經紀行的程序,來行使香港預託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此外, 你亦可在香港交易所網站瀏覽股東大會公告等公司通訊文件。

相關境外公司、存管人及香港預託證券持有人各自的權利和責任載於預託協議。雖然香港預託證券持有人並非相關公司的股東,並且須依賴存管人行駛有關權利,但所享權利亦與股東的大致相同。

 

投資者保障

香港預託證券受現有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你委託買賣香港預託證券的中介人一旦違責(因無償債能力、破產、清盤、違反信託、虧空、欺詐或不當行為),引致你蒙受損失,在符合若干指明條件下,你可向投資者賠償基金(註)申索,賠償上限為每名申索人500,000元。

註: 投資者賠償基金由投資者賠償公司負責管理,而該公司為《證券及期貨條例》認可的投資者賠償公司。

  於香港上市的股票 香港預托證券
在主版上市 可以
在創業板上市 可以 不可以
交易及結算 按照香港市場的標準程序進行交易
有關收費 經紀佣金、交易徵費、交易費及印花稅 經紀佣金、交易徵費、交易費及印花稅

存管人的收費
股息權益 享有 享有,須扣除適用的稅項及存管人本身的費用
投票權 享有
公司通訊 通過有關過戶處收取 通過有關存管人收取